本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专递业务
为方便上海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经与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商定,自2003年9月1日起在全市各邮政网点代办申请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申请索表业务和11185电话索表快递业务。
首次申请
一、业务开办时间:自2003年9月1日起办理。
二、业务开办局所:所有邮政营业网点
三、业务受理项目:
1、在业务开办的邮政窗口向本市用户免费提供“港澳旅游申请表”;用户拨打11185,可提供收费上门送表业务。
2、在业务开办的邮政窗口收寄或提供11185电话上门揽收用户交寄的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
3、收寄并投递出入境管理局的港澳申请表回执邮件或内装续办并已签注的通行证邮件。
四、收费标准
11185提供24小时“港澳旅游申请表专递业务”的服务,方便用户使用。
1、用户来电索取申领表,统一收费10元/件。
2、用户来电要求上门揽收申领表专递邮件,统一收费为邮费25元/件及邮政专用封套和详情单工本费5元/套。
续办
一、业务开办时间:自2003年9月1日起办理。
二、业务受理项目
1、在受理港澳旅游申请表专递业务的邮政窗口(以下简称邮政窗口)向本市用户免费提供“港澳旅游申请表”;同时用户拨打11185,可提供收费上门送表业务。
2、在邮政窗口收寄或提供11185电话上门揽收用户交寄的“港澳旅游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
3、收寄并投递出入境管理局的“续办港澳旅游签注回执”邮件。
4、收寄并投递出入境管理局已签注的“港澳旅游通行证”专递邮件。
三、收费标准
1、用户来电索取港澳旅游申请表,统一收费10元/件。
2、用户来电11185要求上门揽收续办港澳旅游通行证专递邮件,统一收费为邮费25元/件及邮政专用封套和详情单工本费5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