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用户手册
功能篇
邮政外币储蓄业务
外 币 储 蓄
为了向广大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个人金融服务,中国邮政储蓄依托先进的金融网,推出外币储蓄业务。目前外币储蓄业务仅受理美元业务,不久将开通欧元、日元、英镑和港币等外币业务。
从2007年2月1日起,以下邮政储蓄网点可以开办外币储蓄业务:陆家嘴、外滩、静安、卢湾、龙门路、徐汇、淮海中路、杨浦、四川路桥、漕河泾、仙霞路、翔殷路
2007年4月1日起,增加下列邮政储蓄网点办理外币储蓄业务:周家渡、长宁、新华路、曹杨、南市、南车站路、丽园路、建国东路、体育场、火车站、鲁迅公园、临平路、梅陇、友谊路、保税区、新川、周浦、南桥、石化、人民路、城厢、城中路、南门
***邮政外币储蓄业务***
● 活期一本通
将不同币种、资金形态的活期储蓄存款集中于一本存折上,用于记载个人多个存款账户资金活动情况的存款凭证。1美元起存,多存不限,随时存取,方便灵活。
● 定期一本通
外币定期一本通是指一种将不同币种、资金形态的不固定定活两便、整整储蓄存款集中于定期一本通存折上,用于记载个人多个存款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的存款凭证。10美元起存。
整存整取:储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期,到期时一次支取本息的储蓄品种。存期有 1 个月、 3 个月、 6 个月、 1 年和 2 年期。
定活两便 :储户在存款时不确定存期,随时可以支取,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的储蓄品种。定活两便利率按同档次的整存整取利率的六折计算。
● 存款证明
您因出国留学、移民、探亲和国内办理相关业务等原因,需要出具用以证明您在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账户任一时点或时段的真实存款的书面证明时,可以要求办理存款证明书业务。
个人外币携带证
为从邮政储蓄机构购汇或从邮政储蓄外币账户支取外币现钞的客户,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开具统一格式的个人外币携带证出境证明。
***客户须知***
● 邮政外币储蓄业务的服务对象是所有具有合法身份的境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邮政外币储蓄业务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
● 中国邮政外币储蓄账户按存款主体分为乙类储蓄账户和丙类储蓄账户,乙类存款的主体为非居民个人,丙类存款的主体为境内居民个人。
● 开立外币储蓄账户可持外币现钞,或从境外汇入、携入或寄入的可自由兑换的外汇直接转存。
● 邮政储蓄机构只受理外币现钞货币单位的纸币,暂不受理辅币、铸币和残缺、污损的外币。
● 邮政储蓄外币存款利率除定期存款两年期以外,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息方法计付利息,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 为了保证您足额支取所需现钞,当提取现钞 5000 美元以上时,请至少提前一天向邮政储蓄机构预约。
● 邮政储蓄账户存款凭密码和存款凭证支取,对于大额、异地等情况还需提供实名证件和相关资料。
● 办理现钞业务时,对于外币辅币,邮局将以国家当日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客户查询存款账户信息时,应提供存折、存单和密码与本人实名证件。
● 请妥善保管您的存折、存单及密码。当您的存折、存单丢失或密码泄漏、遗忘时,请立刻到邮局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办妥后,您不承担挂失生效后因存折、存单被冒取所发生的资金损失。对于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邮局不承担责任。
● 同一账户,如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输入交易密码不正确,为了资金安全,邮局将按有关规定锁定该账户,须持本人实名证件到外币储蓄网点办理解除锁定,才能重新开通账户。
外币储蓄业务资费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资费标准 |
正式挂失 |
每笔 10 元 |
口头挂失 |
每笔 10 元 |
人工解挂失 |
免费 |
异地(跨省或省内跨地市)交易 |
存取款 |
按交易金额 0.2% 折合人民币收
每笔最低 20 元,最高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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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付款 |
按交易金额 0.2% 折合人民币收
每笔最低 20 元,最高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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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 |
按交易金额 0.1% 折合人民币收
每笔最低 20 元,最高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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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证明 |
每份 20 元 |
外币携带证 |
开具或补办按每份20元 |
说明:需要折合人民币收取的费用,使用交易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
电话:6306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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