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电子信函 在我国境内,通过邮政部门采用传真方式寄递的信函。印刷品或手写的各种书面通信材料及图表(晒制图表除外)均可作为国内电子信函寄递。注有“机密”或“秘密”字样的不可作为电子信函交寄。
为保证传输质量和效果,应使用纸质洁白的A4规格纸张,四边至少保留10毫米空白,不能折叠。交寄时一律用黑色、蓝色等深颜色书写或印刷,字迹应清晰。信函内汉字最小以5号字(长、宽均为3.5毫米)为限;外文字母、数字不得小于普通外文打字机的字体(长、宽各3.2毫米)。点和线的最细微部分不得小于0.3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