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函件 邮政部门收寄时出给寄件人收据,处理时进行登记,投递时需收件人签收,并接受寄件人查询及承担赔偿责任的函件。
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都可以作挂号函件交寄。
挂号信函内准予附寄适于装在信封内寄递,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但必须装在坚韧纸张制成的信封内交寄。脆弱易碎品、锋利品、泛潮易溶品、水溶性颜料以及容易使封皮破损内件漏出的物品不准装入挂号信函内交寄。